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呂翠蘭

    我於97年得法,今年69歲,未得法前有很多疾病,如冠心病,腸胃炎。每年花很多錢用於治病,也不見好轉,學法兩年多,一分錢藥費也沒花,病全好了。99年7.20以後,由於邪惡迫害,又有怕心,在所謂“不修煉”的“保證”上按了手印,自己漸漸放棄了修煉,病又都上來了,花了不少錢看病吃藥,病也沒好。今年11月我又從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天斷藥,病又全好了。在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