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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翠蘭 我於97年得法,今年69歲,未得法前有很多疾病,如冠心病,腸胃炎。每年花很多錢用於治病,也不見好轉,學法兩年多,一分錢藥費也沒花,病全好了。99年7.20以後,由於邪惡迫害,又有怕心,在所謂“不修煉”的“保證”上按了手印,自己漸漸放棄了修煉,病又都上來了,花了不少錢看病吃藥,病也沒好。今年11月我又從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天斷藥,病又全好了。在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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