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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新蘭

    我於97年底得法,得法後一直堅持學法煉功,自己的思想也在不斷的昇華,師父講的法理一直縈繞在我心中。99年“7.20”之後,街道找上門來讓我寫“保證”,因自己有放不下的怕心,頂不住邪惡的壓力,違心的寫了“保證”,自己也感覺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為此我在此鄭重聲明,我以前背叛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現在我向師尊誠心懺悔,抓緊時間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講真象,發正念,學法煉功,勇猛精進,全面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緊跟師尊,圓滿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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