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宋傳英

    我於97年冬喜得大法,修煉一段時間,身體得到健康。2001年7月被邪惡抓捕,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裡,受邪惡洗腦,誤入歧途,走向了邪悟,寫了“三書”。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三書”一律作廢。這都是我學法不深造成的,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真是後悔萬分。我要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放下怕心的執著,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