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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連芬 我剛得法一年,江集團就對法輪功實施殘酷的鎮壓,我也受到嚴重干擾。邪惡闖進我家警告不准煉法輪功,當時隨口說了“不准學就不學了”。但是還被強迫到派出所去學所謂的“六條禁令”,自己也說了一些違背大法的話,配合了邪惡,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嚴正聲明法輪大法是正法。今後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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