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宋連芬

    我剛得法一年,江集團就對法輪功實施殘酷的鎮壓,我也受到嚴重干擾。邪惡闖進我家警告不准煉法輪功,當時隨口說了“不准學就不學了”。但是還被強迫到派出所去學所謂的“六條禁令”,自己也說了一些違背大法的話,配合了邪惡,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嚴正聲明法輪大法是正法。今後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