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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薛鳳華

    1999年7月20日迫害全面開始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壓力面前,只想應付過關,違心的交了師尊的法像,在怕心的作用下,在簽名單上簽了字“退出法輪功”,做了不該做的事,深感後悔,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堅定修煉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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