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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沉艷茹 我是96年6月得法的,2000年5月6日、2001年3月28日兩次在邪惡的威逼迫害下,違心的寫了“悔過書”,都不是發自內心的。在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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