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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黃秀雲

    2001年1月份我們地區邪惡對大法弟子進行全面大搜捕,派出所的邪惡到我的同修家(親屬)把她非法綁架到看守所後,我聽說公安局治安科決定判她勞教一年的消息後,我去了多次不但沒鼓勵她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我還往下拖她,讓她說“不煉”,還打她一個耳光。那時我完全被常人的情所帶動,根本沒有想自己是個煉功人,是個大法弟子,把師父和法都忘掉了。通過幾年來的學法修煉,我能在法上認識法了,原來那種對待大法、對待師父是感恩戴德的相信。現在我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法正人間。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4/9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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