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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愛華

    我是98年得法的,沒有真正深入學法,2001年5月,經同修勸說,帶著求心隨同修登上天安門,結果沒能達到證實法的目地,反而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有的同修被判刑,有的被判緩寫了“保證”,我當時因有剛滿月的小孩,沒有進監獄被送回家。在家的時間�堥S有靜心學法,在孩子五個月時,公安局把我帶去審問想判我刑。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而是用人心想問題,怕承受不住背叛師父和大法。我被迫帶著孩子離家出走,走後就不學法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回到親戚家,有一位曾學過法的給我打電話說:“不要學了,也別煉了”。我說:“現在我也沒學也沒煉。”其實當時已經是常人了。我的丈夫當時被關在勞教所,並傳消息說身體不好,需要錢保外就醫。我就給當時一起進京的同修打電話借錢,當時她邪悟就把我舉報了。我被抓進了洗腦班,惡人的恫嚇,我起了怕心,主動接受邪悟的言論,有點自心生魔,也跟著邪悟者勸說大法弟子寫“保證”,干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回家一個月的認真學法,才認識到自己以前的錯誤。是大法給了我正念,當再被抓去後不再配合邪惡,法院的人讓我寫“保證”破壞大法時我決不再做了。今天我嚴正聲明:在以前對師父、對大法的一切不正的言行作廢。今後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4/9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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