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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長華

    我在2002年9月份被流氓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到精神病院,後又送到洗腦班進行迫害。因我學法不深,在此期間說了和寫了有損大法的話,做了有損大法的事情。在釋放回來後,雖然我通過學法早已走回正法的路,但是也同時深深認識到在此之前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執著心所帶動,給大法帶來的非常不好的負面影響。我也是在師尊洪大的慈悲下,一再給我機會才悟回來,才走回來了。在此我嚴正聲明在上述被非法關押期間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話,所做的有損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我一定理智和清醒的走好以後作為一個正法弟子的路,做好作為一個正法弟子應該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4/9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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