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慧娟 2002年1月被邪惡非法判了2年刑,由於自己的執著心、怕心而被舊勢力鑽了空子,主動邪悟,從而造成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對學員也有不同的傷害。主要原因是自己學法少,也沒靜下心來學,悟性差,為此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在此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從新走上正法之路,做好三件事,緊跟師尊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5/9286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