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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新華 我於97年7月得法,自99年7.20全國邪惡迫害公開之後,我被強行洗腦,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現在我鄭重聲明,“保證書”作廢。今後我要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5/928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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