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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小菊

    我於2002年去勞教所看望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父母雙親),在謗師、謗法的語句上打了對號,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錯事,罪惡滔天。我特此聲明:所做的一切謗師、謗法言行作廢。今後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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