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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登慧、李仁珍、張秀華、李雪芳 我們曾是被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大法弟子,曾違心地寫了“悔過書”、“揭批書”及有關的認識材料等。現在我們認識到我們做錯了,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特此嚴正聲明:我們以上所說、所寫的“材料”全部作廢。我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6/12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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