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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志梅 我在99年被邪惡非法關押一個月放出時,政保科惡警強迫去接我出獄的家屬按照它們預先寫好的“保證書”抄一遍,強迫家屬簽上自己的名字,否則不讓接我回家。家屬救人心切不得已遷就了邪惡,寫了對大法不敬的句子並保證配合邪惡看著我“不再煉功”。這是邪惡強制家屬做出的違心行為,現在聲明作廢。在邪惡迫害中,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違心“簽名、表格、口供、認識、保證和言論”等全部作廢。徹底否定邪惡舊勢力對我的所有迫害。緊跟師父正法形勢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救度眾生,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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