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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彭應榮

    2004年9月16日我講真像被壞人看見並報警,第二天縣公安和區公安晚上抓我到公安局審我們到4點多鐘後,把我們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一個月。在師父慈悲呵護下我終於出來了,但我還是做錯了、說錯了話,對不起師父。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所說、所寫一切作廢。以後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謝謝師父對我的慈悲與救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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