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應榮 2004年9月16日我講真像被壞人看見並報警,第二天縣公安和區公安晚上抓我到公安局審我們到4點多鐘後,把我們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一個月。在師父慈悲呵護下我終於出來了,但我還是做錯了、說錯了話,對不起師父。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所說、所寫一切作廢。以後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謝謝師父對我的慈悲與救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