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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潘妙仙

    自從98年得法修煉後,我懂得了做人的根本道理,思想得到了淨化和昇華,法輪大法是利國利民的宇宙大法啊!99年江氏集團非法鎮壓法輪功後,我數次被當地的邪惡迫害,違心的抄寫了“三書”,現在我嚴正聲明一切不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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