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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素琴

    我是96年得大法的,修煉後,身心受益。由於江××出於嫉妒,所以7月20日邪惡對大法進行了全面瘋狂迫害,並且下達文件: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功。在嚴峻的考驗面前,由於沒有學好法、悟性低,在單位領導的壓力下(當時辦班不准回家),自己沒能堅定大法,違心的寫了“悔過書”,說“不煉了”;當時硬給錄了像,上了單位的電視台,並且開車到家抄走了大法書籍。由於師父的慈悲,我才有機會發表聲明:過去凡我寫過的“悔過書”、“檢查”作廢。回想起來痛悔自己,大法是嚴肅的,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我一定要彌補自己的過錯,做好師父教給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堅定自己的正念正信,學好法,發好正念,講好真象,抓緊時間救度世人,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完成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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