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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瑞書 我97年有幸修煉法輪大法。99年7.20江氏邪惡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我第二次到北京證實法,在邪惡的迫害下,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後來邪惡抄家罰款,把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全部抄走。從那時起我放棄了修煉。在同修的幫助下,今年三月份我又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路。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迫害下,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堅決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勇猛精進,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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