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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鴻豐

    我99年7.20前夕依法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單位下崗一個月,車間黨組織還讓我寫“認識”。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寫了一句“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話。通過學法使自己認識到,這是對舊勢力的認可,也是對××黨邪惡本質認識不清的表現。我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論作廢。今後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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