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鴻豐 我99年7.20前夕依法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單位下崗一個月,車間黨組織還讓我寫“認識”。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寫了一句“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話。通過學法使自己認識到,這是對舊勢力的認可,也是對××黨邪惡本質認識不清的表現。我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論作廢。今後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