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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金 我是在1998年11月16日得法的,我得法後身心得到健康,受益非淺。因在99年7.20後全國各地受到江氏集團的指使下,邪惡日夜不停來騷擾我,當時因我得法時間短,學法不深也簽了一個假名,後來我覺得這些都是不符合大法的做法,我特此聲明作廢。今後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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