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維山 我自99年7.20以後街道辦事處讓我寫“不煉了”,我寫了,現聲明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