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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燕秀英 我煉功9個月迫害法輪功就開始了。在2001年4月去京上訪,當地警察把我接回派出所,他們給我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讓我簽姓名,並不是我的真心,當天晚上12點就讓家人接回家。2001年8月強行抓我上洗腦班,在那是幫教人員給我寫的“悔過書”“保證書”讓我簽名,十天放回來了。回來後我還是該做甚麼就做甚麼,2002年8月的一天早上,我去貼標語,有人舉報,警察又把我送到洗腦班,還是幫教給寫的,雖然不是真心的,也順從了它們,也配合了邪惡,我所說、所簽名不符合法的要求的話現聲明統統一律作廢。以後不能再給大法抹黑了,繼續堅修大法緊隨師,助師正法,做好師尊講的“三件事”,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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