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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胡長英

    我由於長期打針,吃藥無效,97年得法。99年大法遭迫害,2000年進京上訪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來非法拘留一個月又轉入洗腦班,由於在洗腦班,邪惡利用我的執著,配合了邪惡,寫了“保證不進京、不煉功”的保證書,給大法造成損失,留下了污點。通過學法,我更清醒的認識到這不符合大法要求。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我要修煉,加倍彌補以前的損失,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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