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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世玉 我在修煉當中,由於學法不深,在看守所、派出所期間,我丈夫替我寫過“悔過書”,為了讓我回家。2001年,在監獄監區的刑事犯,給我寫過“保證書”。回家後,通過學法認識到,他們所說、所寫的和自己簽名的都是錯的,現嚴正聲明作廢。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儘快提高,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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