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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傑 我在2000年去北京證實大法時,被北京公安抓捕,後送北京宣武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後被當地派出所領回送公安分局,他們把我女兒叫來擔保寫“保證書”,當時刑警大隊長拽著我的手強行按手印,現在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加倍彌補,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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