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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軍 99年7.20以來邪惡從精神上、經濟上迫害我。通過親人來干擾我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做好“三件事”。黑手爛鬼操控警察打瘋我33歲大兒子,引誘我26歲小兒子吸毒。單位,社區,派出所,610把我列入重點迫害對象,剝奪我的人身自由;對我家庭,電話,人身進行非法監視,逼我寫“不煉大法”的保證書,對我非法抄家,非法綁架。全靠師父的慈悲呵護才走到今天。聲明曾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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