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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鐘代春 我是97年3月份得法開始修煉法輪功。因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我違心的動了常人心,交了一本《轉法輪》、一本講法、一本經文、兩盤報廢煉功帶。以上行為嚴重違背了大法,給大法帶來不該帶來的損失。愧對了大法,愧對了尊敬的李老師。儘管我造了這麼大的罪,李老師沒有丟下我,隨時呵護著我走到今天。我經常學法一看老師的法像,自感心酸落淚。我也做了三件事,但比同修差距太大。在最後的正法進程中,加倍彌補損失,努力做好三件事,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徒,請老師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0/931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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