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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邢麗美

    我今年69歲,98年11月喜得大法。得法前,我和老伴倆人退休的工資僅140元錢,自己的生活都不能保障,加上體弱多病,給兒女增添了不少麻煩(我大兒子精神病在家病休、小兒子沒有固定工作),那時候給我的感覺真是生不如死。但是自從學法後,整個人都變了,氣色也好了,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兒女們都說:“法輪功真神了”。正當我們一家人沉浸在幸福之中,99年7.20打壓開始了。街道居民委到處收大法書,不讓煉了,沒有正常的修煉環境了。我身體又舊病復發,為了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我和幾位功友依照憲法規定的權利,於2000年10月5日要去北京上訪,走到火車站被抓,當天晚上被關進看守所。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街道辦事處的人來到我家,逼我老伴交出3000元錢罰款,我老伴說“我上哪弄那些錢啊?”他們說甚麼:“砸鍋賣鐵也得交!”身為國家公務員竟說出土匪的話,鄰居和親戚知道後,都氣憤的說:共產黨不幹好事,竟幹這樣的缺德事。兩個月後,我被非法勞動教養兩年。教養院看我歲數大,讓我家人到街道辦事處、居民社區開個證明,證明家庭成員情況,他們百般阻撓,原因是沒把錢交上。經過我大女兒的再三交涉還是不行,兒女們還是湊上了這筆錢。交派出所2000元錢,交街道辦事處1000元錢。去交錢時,派出所的民警說:“就帶2000元錢,沒多帶兩張?”大女兒迫切見到我,額外又給他400元錢。一個“人民警察”就這樣霸佔人民的血汗錢,而且沒有任何收據。2001年前幾天我回來了。回來後,街道辦事處居民委、派出所經常上門騷擾。就在農曆新年剛過兩天,我和老伴以及患精神病的大兒子都熟睡了,派出所突然來了兩位民警,砰砰砸門,說要進來看一看,由於大兒子經受不了這樣驚嚇,病又犯了,之後又反覆發作。身為人民警察,不但沒有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還迫害了大法弟子及其家人,到底是誰在擾亂社會治安?街坊鄰居都非常氣憤。在我沒判勞教期間,我大女婿怕我在裡面受迫害,替我寫了“保證書”,當時我不知道,後來知道後也沒能在法上悟,並且還消極承受著。通過學法後,我知道了,這是不對的!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在這裡我嚴正聲明:從99年7.20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為了加倍彌補給法帶來的損失,首先以法為師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我先向家人、親戚、街坊鄰居講真象,寫信給老家親戚及所有有緣人講真象,他們明白真像後,真的能理解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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