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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何雪梅

    我於1997年10月有緣喜得大法,得法後通過學法煉功,患有多年的“胃神經官能症”“長年週期性重感冒病”、“肌瘤”、“痔瘡”等病症不同程度的明顯好轉和消失。2000年農曆新年那天,我們部份功友開了法會,並煉功護法,惡警頭目搶走了我的錄音機,並非法綁架我和一同修,當天罰了我現金100元(未開收據)放回,由女兒代寫了“不煉功保證”。2000年5月13日為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我們一起去的功友全部被市公安局惡警被綁架。後送我們到看守所迫害,一月後由女兒代寫了“不煉功保證”,還交了1500元保證金,200元車費。在2000年7月5日有人出賣說有幾十人要到北京。惡警將我和兩位同修從我家非法綁架並抄了家,搶走了大法資料和大法書,煉功帶等,並罰了現金500元,女兒代寫了“不煉功保證”才放人。2000年7月9日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正法護法,被天安分局惡警非法綁架送駐京辦事處後,由當地惡警接回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個月後女兒將我接回。惡警在北京時收走我400元現金沒開收據。2001年1月22日(約臘月二十八)邪惡警以通知開會為名將我和同修騙到派出所後送看守所非法迫害,直到6個月後女兒代我寫了“不煉功保證”,交了保證金1500元、車費200元才放我回家。2002年4月10日有一名功友在被邪惡警察毒打時供出他的大法資料來源與我有關時,惡警抄了我家搶走了大法資料、大法書、師父法像等,並將我非法綁架在派出所。我正念走出後,流離失所。於2002年7月底(農曆六月十八日)講真像時有漏被邪惡跟蹤後被綁架。在收教所期間,四個惡警連續二十多天將我反銬(蘇秦背劍),天天拳打腳踢還不准我叫喊和長時間罰跪、折磨得神智昏迷的情況下我向邪惡出賣了與我有聯繫的功友的住址姓名,使大法在當時受到了不應有的損失,這是我修煉中最不光彩的污點。由於某種在人心、怕心各種執著心的驅使下使“問題”複雜。邪惡非法判了我兩年勞教。為提前走出魔窟早日出來講真像;交了5200元生活費(其中有300元未開收據)於2003年9月釋放。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對不起大法的神聖威嚴、對不起功友們的關心愛護,也對不起自己。為做好正法弟子的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徹底剷除舊勢力的干擾與迫害,走好最後的路,特此嚴正聲明在邪惡的高壓下,所做出的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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