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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曉蘋 我於2000年7月份被當地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關押期間由於常人心重,法理認識不清,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寫了“保證”,給我修煉的道路上留下了痛悔的污點。因此我特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做一個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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