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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聶勳美 在99年7.20以後,由於受邪惡的迫害,我把大法書和師尊的照片交給了當地的派出所。現在通過認真學法,認識到這是不敬法、不敬師父的做法,同時也給大法帶來了一定的損失。為此,我嚴正聲明這種做法全部作廢。今後要做好師父要求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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