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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承廣 我是97年5月得法的,在99年7.20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按著法的標準要求自己,以種種理由抓著人的執著不放,特別是在邪惡壓力面前,以不嚴肅的態度和邪惡玩文字遊戲,說了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的、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一律作廢。從現在開始我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放棄一切執著,加倍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堅定正念,努力學法,發正念講真象,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33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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