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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偉光 我於2003年對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寫的“保證書”是對法輪大法的誹謗,通過大法弟子對我的幫助,使我深深的認識到自己的深重罪孽。我鄭重嚴正聲明原“保證書”作廢!無論發生任何事情我都不再做對不起大法的事情!我從今以後認真學法,時刻以真、善、忍的標準來對待任何事,做好三件事,做師尊的好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33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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