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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彥祿 在99年7.20大法遭受迫害時,自己違心的寫了一份“不再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這是錯誤的,自己對不起老師。尤其是自己再得了絕症以後,是老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特此嚴正聲明以前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要按師父的教導認真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33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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