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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樹華 我是1997年得法的,得法前身體不好,全身關節炎,幾乎不能幹家務活,還有不明顯的附體現象,學法後,這些病狀全都好了。1999年7月20日到2003年,我一直都在本鄉和村支保監控下,鄉派出所所長、支保多次到我家抄書和大法資料,我也曾幾次簽過“保證書”、違心的說“不煉了”。2004年11月18日市公安局和鄉派出所所長又突然來我家進行大搜查,把大法書和大法資料全部抄走,當時由於怕心太重,做了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叫我踩大法書,我也順從了邪惡。師父說向內找:我知道大法好,還放不下常人的各種執著心,一遇到矛盾心�奡N不平衡,和常人一樣爭鬥,婆媳之間不合,常怕派出所去家�媟j大法書籍,放在哪心�堻ㄦQ不行,結果帶來了麻煩,給大法帶來了損失(所有大法書,資料全部抄走),我心�媯h悔萬分。經過同修幫助,我的思想轉變了,我看到了師父《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說“那麼也確實有一些人做得不好,做得不像樣。既然沒做好,那就得抓緊時間彌補自己做得不好的損失吧。作為大法弟子來講,要想做好以後的事情,就要更加注意自己對修煉的重視。”現在我嚴正聲明,不管是1999年7.20以後,還是現在一切在邪惡迫害下所說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堅定正念,加倍彌補,按照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跟上大法進程,“正念正行”,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93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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