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芬 我於2000年進京證實法,由於被拘留,被單位的壓力下寫下了:“不煉、不學”等不該大法弟子所做的事。聲明以前寫過的“保證”作廢。在最後的證實法中做到大法弟子應做的一切。請師尊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9337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