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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許立延 99年7月20日以後,邪惡舖天蓋地瘋狂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在這種情況下我於99年10月20日進京上訪,後被當地公安帶回,被非法拘留15天,當到期釋放時公安定三條“保證:1.不再進京上訪,2.不准煉功,3.不聚會”,把它作為釋放條件。我在1和3條上簽了字。後期通過學法悟到:這樣做也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沒有做到師父講的“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特此聲明以前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在證實法的道路中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到底!(以前如哥哥或公公簽過“保證”現也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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