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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會來 我是96年得法的,大法使我身體健康,淨化了我的心靈,使我懂得了生命的意義。然而99年7.20邪惡之首江××利用××黨瘋狂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由於我學法不深,存在很強的怕心,所以被邪惡鑽空子迫害,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在家人寫的東西上簽了字。我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及文字全部作廢。包括在拘留所裡照的相、按的手印等,以及我家屬寫的任何不符合大法文字及言行全部作廢。我一定加倍彌補,認真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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