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俊毅 2002年我被警察從家中誘騙去公安分局,又強行抬上汽車拉進看守所,拘留二十多天後,又強行送進洗腦班五十多天。在洗腦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屈服於舊勢力的安排,寫了“三書”。當時還認為自己沒有寫錯,因為我的心一直在法上。現在看來,寫“三書”這一作為本身就是大錯特錯了,給大法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為此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