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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方桂珍 我在2001年1月21日,因與同修掛真像條幅被抓。後來被判刑,送到監獄,由於邪悟,向邪惡寫了“五書”,並且對“揭批書”做了演講,還在“揭批條幅”、 “非典條幅”上簽了字。我破壞了大法,給大法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我無比後悔,痛悔莫及。現在,我嚴正聲明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走好今後修煉的路,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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