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麗娟

    我於2002年3月在勞教所勞教非法關押兩年,由於沒放下人心、根本執著,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特此聲明在勞教所所寫一切違背大法的全部作廢。重新走入正法修煉中來,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93455.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