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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青菊 我今年78歲,得法前患有腦血栓,心臟病,腿疼等多種疾病,得法後身體很快得到康復。2000年5月,因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北京被抓,當地鄉政府接回後罰款1000元後,不讓回家。由於自己學法少,法理不清,怕心大,承受不了壓力,在鄉政府的逼迫下由我村公安員代筆寫了“不修煉保證”,現經同修切磋幫助才認識到,不管甚麼環境下都不能向邪惡妥協。師父教我們做好人,處處替別人著想沒有錯。現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盡最大努力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學好法,發正念,講真像救度眾生,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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