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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朱愛霞

    我於1998年修煉法輪佛法,身心受益很大。1999年大法遭到誹謗,我依法進京上訪,後被送回單位,拘留所關押長達3個月,在這期間違心的寫了“不修煉、不進京上訪”的保證。特此聲明,在高壓下所寫的一切作廢。收回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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