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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余大香 我2004年5月12日貼標語、掛橫幅,被邪惡非法抓捕到看守所羈押6個月,在女兒為營救我花掉幾萬元的情況下,邪惡們要我寫“保證今後不再宣傳法輪功”,在女兒的親情與邪惡的威逼下,我向邪惡寫了“保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大法的事,內心深深痛悔,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在此聲明以前寫的“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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