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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彩菊 得法前我是一位身患幾十年肝炎的重病人,是法輪大法使我重獲新生,使我過上了幸福健康的生活。99年邪惡的江氏集團非法鎮壓法輪功之後,在邪惡的逼迫下,(由於我不識字)我的女兒代我在邪惡自己寫的“保證”上簽字。在此我嚴正聲明所謂的“保證”和女兒的簽字作廢。今後我將堅修大法,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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