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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素秀 我於1999年四月修煉法輪大法。7.20以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簽了不該簽的字。通過學法自己認識以前所寫的都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全部作廢。自己一定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師父,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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