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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波 我是99年5月份得法的,在迫害中沒做到堅定實修,順從邪惡,簽過字,寫過對大法的誣陷,按過手印和“保證書”。所有一切對大法不利的嚴正聲明作廢。以後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對大法的一切損失,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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