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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鳳霞

    我於97年得法修煉,因為人心太重,學法不太精進,對法不是太堅定。99年大氣候反過來在家�媟珜ㄓ�讓了,我心想應該去北京看看有沒有說理的地方。我於2000年第二次進京被非法判一年勞教,由於法理不明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甚麼是正法,結果在壓力面前寫了“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出賣了師父和同修,犯下了逆師叛道的重罪。自己也知道這是大罪,一直沒有勇氣聲明,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和同修的幫助悟到應該珍惜機緣,從新走上正法道路。在此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在勞教所寫的“悔過書、揭批書、保證書”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堅定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修煉路,按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儘快講清真象,救度世人,彌補一切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93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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