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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戴愛明 我今年40歲,1997年5月有幸得大法修煉。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夠紮實,為私為我的心沒去,致使在2003年11月底向單位領導講真像中過激,說出、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將做好師尊要求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中加倍彌補給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93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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