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林傑
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聲明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罪過。早日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7/12190.html